姜一郎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专家意见征求会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海事界

作品分类:全部文章 2019-03-26

姜一郎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专家意见征求会在大连海事大学举行-海事界

姜一郎

8月23日-24日,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专家意见征求会在我校召开。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书记郑少南,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司玉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叶红军,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条法一处处长马琳,上海海事大学原校长於世成,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原总法律顾问孟于群,最高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刘寿杰,礼德齐伯礼律师行资深合伙人李连君,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文贵,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杨运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关正义、陈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默燕兵,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翟娟,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清,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默泉,青岛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李旭东,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老师陈刚等三十余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开幕式上,郑少南首先代表学校致辞。他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交通运输法制司能够把《海商法》的修订研究工作委托给我校法学院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建设,并将其列为优先发展学科,希望法学院能够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凝聚社会各界共识,高质量地完成修订研究工作,学校将一如既往地对《海商法》的修订研究工作以及法学院的发展给予支持。

魏东从课题研究进展、修订草案意见反馈、未来研究工作安排等方面做了发言,希望课题组在工作中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聚焦问题导向,把握航运实践以及司法实践的重点问题进行修改研究;二是综合权衡、科学考量有关国际公约对《海商法》的参考意义,并妥善处理好《海商法》同国内法律之间的关系;三是对本次修订拟新增内容,特别是新增设的章节做重点研究。他要求课题组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课题研究工作与修法工作结合起来,并在本次意见征求会的基础上形成完善方案,为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奠定基础。
开幕式由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课题组长初北平教授主持。

在审议研讨会中,司玉琢教授首先代表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订课题审议顾问组发言,肯定了课题组成员一年来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审议顾问专家拨冗参加第一次审议顾问会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两天的会议研讨思路和重点提出建议。

接下来课题组分组长胡正良教授(“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章)、侯伟主任(“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章)、袁绍春副教授(“海上拖航合同”章)、朱作贤教授(“海上保险合同”章)、郭萍教授(“旅客运输合同”章)、林源民律师(“租船合同”章)、沈晓平律师(“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章,代韩立新教授)、初北平教授(“船舶碰撞”章)、杨建国主任(“共同海损”章)、博士生王沛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章,代何丽新教授)、傅廷中教授(“海难救助”章)、吴煦副教授(“总则”章,代王淑梅法官)、李志文教授(“船舶”章)、博士生佟尧(“涉外法律适用”章,代王国华教授)、曹艳春教授(“船员”章)、初北平教授(“时效”章)依次就课题组的各章修改方案、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介绍,并就相关问题征求与会专家意见。与会专家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实务经验,为条文修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为后续课题组完善修订草案文本提供了宝贵指导。研讨会分别由课题组副组长胡正良、韩立新、李志文以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跃川、系主任朱作贤主持。
本次会议标志着《海商法》的修订研究工作由第一阶段的课题组研究转向第二阶段的顾问专家审议,这是推进《海商法》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来源: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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