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一郎五指山任免一批干部 东方拟任23名干部 【海聚焦】黄金城任昌江县委书记-海南日报

作品分类:全部文章 2019-04-01

姜一郎五指山任免一批干部 东方拟任23名干部 【海聚焦】黄金城任昌江县委书记-海南日报

姜一郎

中共海南省委决定
黄金城同志任昌江县委书记
中共海南省委决定,黄金城同志任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副厅级)。
 五指山
干部任免信息
五干〔2017〕55号
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提名:
冯杰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人选(试用期一年);
黄实飞同志为市信访局副局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吴慧同志为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林宏谋同志为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人选;
孙开霞同志为市信访局主任科员人选;
高芳虎同志为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副主任科员人选;
符昌祥同志为市史志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人选。
免去:
孙开霞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五指山市委
2017年6月30日
干部任免信息
五干〔2017〕56号
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王移同志任市委机要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娟同志任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杰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
王正飞同志任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黎毓杰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邢谷顺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
羊淑花同志任市委机要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陈娟同志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中共五指山市委
2017年6月30日
干部任免信息
五干〔2017〕57号
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提名免去:
邢谷顺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五指山市委
2017年6月30日
东方
东方市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经市委研究,现将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刘举道,男,1976年11月出生,海南儋州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华厦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策划投资部副经理,共青团海南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团委委员、书记,海南省国资委团委委员。现任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卞王玉珏,男,1970年10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全日制大专、在职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主任(正科级),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现任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挂职锻炼两年),拟任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职务,并提前结束挂职锻炼,免去其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郭增哲,男,1973年10月出生,河南平顶山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节目中心副主任、海口电视三台副总监、海口电视一台总监。现任海南省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电视三台总监,海口市美兰区“双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组组长(挂职),演丰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拟提名为市广播电视台台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吴桂霞,女,1985年7月出生,海南东方人,黎族,全日制大专学历,2009年12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所镇科员、团委书记。现任市政协科员,拟提名为市政协经济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王晓燕,女,1983年10月出生,甘肃高台人,汉族,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历任甘肃省高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技术员,高台县人事局科员,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现任市政协科员,拟提名为市政协提案与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曾令云,男,1987年8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2012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所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干部、所长。现任八所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拟任八所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斌,男,1981年10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函大专科学历,2008年5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所镇月村党支部书记,八所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副主任。现任八所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八所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肖敏,男,1974年9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全日制大专学历,2001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四更镇大学生村官、自聘工作人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现任四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板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麦贵岛,男,1973年9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感城镇大学生村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保岗干部、纪委委员。现任感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拟任感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开能,男,1977年10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函大专科学历,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三家镇大学生村官,大田镇农业服务中心新农保管理员、副主任。现任大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大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旺义,男,1980年5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函大专科学历, 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大田镇大学生村官,大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现任大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大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贵文,男,1975年11月出生,海南东方人,黎族,全日制大专学历,2001年4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河镇大学生村官,东河镇政府工作人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现任东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东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秀才,男,1982年8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三支一扶”四更镇工作人员,大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财会计。现任大田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天安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泽全,男,1972年3月出生,海南东方人,黎族,在职大学学历,2001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天安乡赤好村委会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天安乡农业服务中心干部。现任天安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天安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符国怀,男,1983年11月出生,海南东方人,黎族,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边乡农业服务中心干部、便民中心副主任、团委书记。现任江边乡团委书记、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江边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符海峰,男,1979年6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函大本科学历,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龙镇大学生村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现任新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华侨经济区国土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敬雄,男,1962年1月出生,海南东方人,汉族,在职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法院法警。现任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拟任市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胆帅,男,1988年12月出生,广东澄海人,汉族,全日制大专、在职自考大学学历,2011年2月参加工作,201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法院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现任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 阳,男,1986年9月出生,河南汝州人,汉族,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法院科员。现任市人民法院监察科副科长,拟任市人民法院监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山石,男,1985年7月出生,海南万宁人,黎族,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6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法院科员。现任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副庭长,拟提名为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庭长人选。
韩 辉,男,1986年6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蒙古族,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检察院科员、书记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 发,男,1960年9月出生,海南海口人,汉族,在职函大专科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科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拟任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覃广勇,男,1983年1月出生,广西大化人,壮族,全日制大专、在职自考大学学历,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人民检察院科员、书记员。现任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拟任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2380,25535721、25535376。
传真:25535721。
联系地址:东方市委大院四号办公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科 (邮编:572600)。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2日 
来源:海南日报 南海先锋(ID:nanhaixianfeng)
编辑丨杨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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